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25年贤銮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奖助标准
1500元/人。
三、评审条件
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4-2025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2025-2026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做好个人、宿舍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5.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前五名,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困难学生以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学生可给予优先考虑。"
四、评审流程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5年10月5日前,登录系统申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贤銮奖学金)进行申请,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在系统上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时如遇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的警告,在“电子学籍卡”模块点击“编辑”后填写即可解决)
五、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贤銮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六、其他要求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奖助学金于公示后,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中各类奖助学金要求的纸质材料,厦门校区交至F5-407办公室林老师处。
万博体育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3日